各部门、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教电【2015】49号)文件精神,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春节及寒假期间各项工作,确保广大师生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及假期,根据教育部、省委省政府相关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扎实做好关心帮助困难师生生活工作,做到精准帮扶救助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关心群众生活,特别做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,准确摸清困难群众的人员数量和实际需求,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慰问、扶贫帮困、志愿者服务等活动,做到精准帮扶、精准救助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、改进工作作风,深入到困难群众中,落实好中央及省委的各项扶贫惠民政策,统筹安排、有针对性地开展走访慰问、送温暖等活动。学生工作部门要及时做好学生返乡及节假后归校的安全教育工作,保证学生安全。
二、切实抓好校园安全排查工作,确保校园安全和谐稳定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,坚守安全红线,严格落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制度,节假前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活动,集中对学生公寓、教职工宿舍、图书馆、食堂、实验室、教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;各院系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,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。
各部门及物业公司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,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,加强人防、物防、技防建设,实践教学设备管理处要采取得力措施,确保节假日期间学院重要设施及仪器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,并利用寒假对损坏的设施、设备及时维修;保卫处、物业管理部门要安排好人员值班,加强校门出入管理,严格落实出入登记制度。对校园、教职工和学生宿舍区、计算机房、多媒体教室等存放贵重教学设施的场所以及校园周边进行重点巡逻,严防不法分子盗窃、破坏财物。
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维护稳定工作,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,强化排查管控,完善应急防范预案,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,要妥善处置师生切身利益问题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,实现责任到人,对落实不力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相关责任。
三、严格执行廉洁规定,做到节俭文明过节,积极培育良好社会风尚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,深入宣传并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认真践行“三严三实”要求,持续深入反对“四风”,坚决杜绝“节日腐败”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,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,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,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,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,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,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畅通群众举报渠道,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突出问题通报曝光,形成有力震慑。
严格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和相关制度规定,严格财经纪律,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、团、工会活动,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、老党员、老干部和离退休干部、优抚对象及困难职工等活动,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应当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。宣传部门要加大舆论引导,做好相关宣传,纪检部门要强化监督力度,畅通监督渠道,积极引领节俭文明过节的良好风尚。
四、落实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,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应急工作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值班工作,春节及寒假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细化应急预案,公布值班电话,畅通信息传递渠道,确保有关工作得到及时处理。所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遇有重要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,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。对因瞒报、迟报、漏报延误处理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,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,对懒作为、不作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,统筹做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校长办公室
二Ο一六年一月十三日